(一)党支部书记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带领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组织研究、布置和总结支部工作。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督促党支部决议的执行情况,半年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
4.配合、协助行政负责人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本部门行政业务工作任务的完成。
5.抓好党支部各项制度的落实,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6.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
副书记配合书记分工负责做好上述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管组织建设工作。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工作状况,制定组织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抓好各项组织制度的落实,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收集和整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进事迹,提出表扬、奖励的建议。
3.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指导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整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上报材料。
4.负责支部委员会改选、补选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的具体工作。
5.按时收缴党费,年底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负责党员统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做好会议记录等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6.经常了解掌握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三)宣传委员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宣传教育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
3.围绕每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了解党内外群众思想反映,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4.适时组织开展各种有益健康的文体活动。
(四)纪检委员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纪检工作。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配合学院党委和纪委完成有关党员教育工作。
2.了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并进行检查监督。
3.检查党员违反党纪和规章制度的案件,负责办理处分党员的具体手续。
(五)青年委员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共青团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对共青团工作的指示精神,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2.指导团组织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3.教育团员青年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精通业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4.指导团组织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积极发挥党组织的后备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