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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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的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员大会。每年召开两次党员大会,或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和部署学院党的工作;听取年度工作报告。
2、党委会。学院党委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的内容是:讨论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听取委员的工作汇报,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讨论吸收新党员或违纪党员的处分;安排近期工作等。
3、党支部书记会。党支部书记会议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汇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指示的情况;分析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党员队伍的状况;研究加强学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讨论党委的工作报告等。
党支部会每月召开一次。
4、党课。学院党委每年至少组织上2次党课。党课的内容要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状况或一个时期党内的热点问题,讲求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 党内监督制度
1、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对党组织、党员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严格地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能否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职权,勤政廉洁等。
2、督促党委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和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前通知上级党组织或有关部门派人参加指导;督促党员领导干部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3、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生活,了解他们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党委报告。
三、 请示报告制度
1、党委在每年年底前后,将全年工作情况和新的一年工作安排意见向上级党委做出书面报告;平时遇有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党费上缴使用等工作以及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做出工作报告。
2、学院党委在召开重要会议或部署重要工作前,主动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取得指导和支持。
3、学院党委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接受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民主评议。
四、 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一次,一般为每年的七月和十二月。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为政清廉,遵纪守法情况;检查个人思想工作和道德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 党籍管理制度
1、建立党员名册。
2、及时办理党员调转手续(调入、调出)。
3、按时完成党员统计报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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